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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出“九龙治水”怪圈 治理噪声污染需施以重拳
发布日期[2017/9/3]  已浏览[706]次

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以及人们生活方式和习惯的改变,我国城市的声环境现状并不乐观,多数城市已处于噪声污染的中等水平,直辖市和省会城市首当其冲。《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(2016)》披露的2015年全国城市噪声环境现状显示,全国城市噪声监测,夜间四分之一不达标。


  最近,环保部公布了《2017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》,报告显示,中国的城市噪声污染问题已经非常突出,尤其在夜间,有超过40%的城市夜间噪声超标,人们睡不好觉。


  由此看来,在多数城市,拥有一个安静的夜晚、睡个好觉已然成了“奢侈品”。那么,你知道“睡在噪声里”究竟有多大危害吗?


  根据世卫组织和欧盟合作研究中心发布的《噪音污染导致的疾病负担》显示,噪音污染不仅让人烦躁,睡眠差,更会引发或触发心脏病、学习障碍和耳鸣等疾病,进而减少人的寿命;噪音危害已成为继空气污染之后的人类公共健康的第二个杀手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噪音污染的治理显得极为紧迫。


  事实上,针对噪声污染的治理,我国在1997年正式实施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,赋予环保、公安、交通等多部门环境噪声监管职责。然而,噪声污染至今仍为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。


  毫无讳言,噪声污染久而不“治”,其原因是多方面的、复杂的,比如,没有专业的噪声监测设备、没有足够的执法人员;与大气、水、土壤等环境要素的污染不同,噪声污染瞬时性、局部性、分散性很强,有时很难取证,投诉经常不了了之;或者当时解决了,之后又继续。


  此外,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九龙治水,噪声污染涉及多个部门,执法中就存在交叉和脱节现象;相关执法部门往往遭遇举证难、认定难、执法难等,致使治理噪声污染显得力不从心。


  因此,要改变噪声污染治理难现状,必须尽快解决多头交叉管理等问题,明确监督执法的主体和责任;在完善法律标准的同时,施以重拳,加大处罚力度、提高违法成本、明确监管职责,同时还要合理规划和布局。


  资料显示,目前噪声污染包括工业噪声、建筑施工噪声、交通运输噪声、商业噪声、社会生活噪声等,以建筑噪声最为严重,其次是社会生活噪音。在治理过程中,需细化不同种类的噪声规定,因时因地对症下药。


  全国人大代表、永清集团董事长刘正军曾提出以下建议:一、修改《噪声防治法》尽快出台《噪声十条》,健全法规标准体系。二、完善环境噪声监测网络,提高环境监管能力,提升监管水平。三、促进多元融资,推进噪声污染防治产业发展。四、加大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,提高违法成本。五、严格事前审批,严格落实“三同时”。对于建设项目,应做好环评审批和验收,防治噪声污染技术、设施不达标的,禁止开工建设、禁止生产经营,实现源头治理。


  治理噪音污染作为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各行业加强自律,也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、公开举报,更需要执法部门联合执法、重拳打击。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分析,随着国家对环保工作日益重视,社会关注程度日渐上升,噪音治理行业爆发在即,已有的市场参与者应厚积薄发,提高研发能力,不断提高资质、积累经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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