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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
发布日期[2017/7/11]  已浏览[674]次

1 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。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。

2 标准值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:

类别 昼间 夜间

0 50分贝 40分贝

1 55分贝 45分贝

2 60分贝 50分贝

3 65分贝 55分贝

4 70分贝 55分贝

3 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

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、高级别墅区、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。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。

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、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。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。

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、商业、工业混杂区。

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。

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,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。穿越城区的铁路主、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(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)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。

4 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,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。

噪音分贝标准如何划分的?

重度污染:>74.0分贝

中度污染:72.074.0分贝

轻度污染:70.072.0分贝

较好:68.070.0分贝

好:≤68.0分贝

城市区域环境噪声

质量等级

重度污染:>65.0分贝

中度污染:60.065.0分贝

轻度污染:55.060.0分贝

较好:50.055.0分贝

好:≤50.0分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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